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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叮咚,您的案款已配送到家
作者:佚名 点击量:7498 更新时间:2022/3/29 17:31:53



近日,朝天法院执行局干警主动上门,为申请人王某琼送去了执行款。

基本案情

2021年4月,樊某在自家住宅与王某的田地之间修建砖墙时,王某进行撬墙干涉。2021年6月,王某再次因撬墙与樊某、樊某女儿王某琼发生争吵,在争吵过程中,王某用砖块致伤樊某脸部、王某琼头部。公安机关认定王某构成殴打他人的严重情节,对王某行政拘留11天,罚款600元。2021年11月,樊某、王某琼向我院提起民事诉讼。经我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王某赔偿樊某、王某琼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26950元。

执行过程

由于王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樊某、王某琼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将王某名下的银行存款进行了冻结,正当执行干警准备扣划该笔款项时,被执行人王某打来了电话,称其愿意用现金履行该笔执行款。执行干警当即把这个消息告知了申请人,但申请人表示,其家中有不满三个月的婴儿需要照顾,目前无法前来法院领取案款。考虑到申请人的实际情况,执行干警决定上门为申请人送案款。

 



3月25日一早,执行干警先驱车前往被执行人王某家中,王某看到执行干警的到来,立即将提前准备好的案款交到了执行干警手中,并向王某打听了申请人王某琼家的确切地址。

随后执行干警前往王某琼家中,敲响了王某琼家的门。看到执行干警的到来,王某琼很意外。待执行干警亮明身份、告知来意后,王某琼连声向执行干警道谢,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近年来,朝天法院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司法举措,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工作始终,在不断加大案件执行力度的同时,通过“线上发放案款”、“上门送案款”等形式努力将司法为民措施落到实处,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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