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上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这意味着法治中国建设迈进了崭新进程。人民法院作为政法机关的重要成员,更要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深刻理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政治属性,真正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好。
“每一种法治形态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论,每一种法治模式当中都有一种政治逻辑,每一条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种政治立场。”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法院从来不是游离于政治之外的机关,也正因如此,人民法院工作更是要自觉遵守和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从新中国成立以来,法院就称为“人民法院”,“人民”二字旗帜鲜明的表明了我们的初心和使命。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十九大报告中对此作出了重要部署,依法治国的每个方面都与人民法院工作息息相关。而如今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也是为了更深入地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各方面和全过程,真正实现纵深推进依法治国的强大实践合力。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充分彰显人民法院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和法治属性,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更大地贡献呢?
一是加强宪法的实施和监督。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推进宪法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人民法院首先就应敲响“合宪性”警钟,积极深入对照宪法进行自我审查;在日常工作、执法办案等过程中,谨言慎行、确保过程合法合宪,时刻保持高度清醒,坚决维护宪法权威,杜绝违法违宪行为、情况的发生。二是坚持立法先行、科学民主立法。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立法先行、着力提高立法质量。人民法院虽然并非立法机关,但也肩负着在立法过程中建言献策的重要职责,应当积极围绕重大立法进行深入研判,为全面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作为法院人应有的贡献。三是高质量推进审执作为和社会稳定。随着市场经济飞速发展,供给侧改革不断推进,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包括知识产权、执转破、环境资源、公共交易等等案件陡然增加,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要求也随之增加,亟需法院人不断学习研判、未雨绸缪、定纷止争、维权安民。四是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级政府要在依法治国过程中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大力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加强行政案件调解工作力度、确保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就是为法治政府建设助力。五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人民法官特别是党员法官应当在司法 体制改革的历史洪流中奋勇争先、勇于担当、积极实践,勇敢承担起司法体制改革的责任和使命,以钉钉子的精神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六是勇于发声、积极回应社会法治热点。法院审判工作绝不仅仅是面向案件当事人及其相关人的,从于欢案到杭州保姆纵火案、再到最近的昆山砍人案,社会公众参与法律事件的积极性愈来愈高涨,网络变成为法治宣传、舆论引导的双刃剑,司法部门必须正面回应社会热点、释法明理、正确引导,然后,网友能够理性、客观的参与法律事件其实就是一种“法治”。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协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也是推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法治保障的需要,需要我们每一位共产党人、每一位政法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采华名、不兴伪事,坚持做好新时代新思想的传播者和践行者,为法治中国建设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