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110”|一呼必应!夜间出击促履行!
发布时间:2024-05-27 来源:未知 访问量: 字体大小:

“你好,是‘执行110’吗?我发现被执行人翟某了,他正在利州区通大道科兴园附近。”5月19日晚上10时许,朝天法院“执行110”接到申请执行人的线索后,迅速出警,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

王某某与翟某系朋友关系,2012年7月,翟某因资金周转向王某某借款25万元,并向王某某出具欠条。翟某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向王某某归还,但翟某一直拖延支付。经王某某多次催要,翟某一直未归还,并以更换电话、微信等方式逃避王某某的催要。催债无果后,王某某便将翟某诉至朝天法院,经朝天法院判决翟某需在2023年12月11日前向王某某偿还借款本金25万元及利息、诉讼费等费用。判决生效后,翟某仍未主动履行,王某某遂向朝天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翟某除名下房产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但该房产已被多家法院多轮查封暂无法进行处置。因翟某已更换联系方式也未在户籍地生活,执行干警无法查找其下落行踪,执行工作一时陷入僵局。5月19日晚上10时许,朝天法院“执行110”接到广元中院“执行110”指令,称“申请执行人王某某反映被执行人翟某现在在利州区通大道科兴园附近”,执行干警接指令后立即响应,第一时间赶赴申请人举报的地点,并在某茶楼上找到被执行人翟某。




执行法官按照法定程序开展询问、财产调查等相关工作,再次向翟某释明权利义务,指出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行为的后果。翟某以资金困难无力偿还为由辩解,执行干警遂准备将翟某拘传至法院,并告知其不主动如实报告财产、逃避执行将对其予以司法拘留。迫于强大的执行威慑力,被执行人翟某立即向亲友筹措案款,当场向王某某履行5万元,双方就剩余未履行案款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并提供担保人进行担保,该案顺利执结。

查人找物难一直是执行领域的堵点、难点问题,也是人们群众关心的焦点、热点问题。朝天法院将继续根据执行工作实际,充分利用“执行110”工作机制,提高查人找物的效率和效果,加大对逃避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