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法院积极为破产企业员工排忧解难
2011年11月,广元市朝天区原燃料总公司(以下简称燃料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严重资不抵债,依法向朝天法院提出了破产申请,朝天法院受理了破产申请,于2013年2月28日依法宣告燃料公司破产。朝天法院在处理燃料公司的破产财产分配时,始终秉承民情至上、为民司法的原则,倾力为破产企业员工排忧解难。
一是在处置破产企业财产上力求资产不流失、不贱卖,努力实现企业资产变现最大化。燃料公司在依法宣告破产后,破产清算组在朝天法院的指导下,依法启动评估、拍卖程序,以价高者受偿为原则,公开拍卖了燃料公司的资产。2014年9月18日,广元市朝天区司法局以最高出价116万的价款竞买了燃料公司办公楼,使燃料公司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最大限度地保护。
二是在破产财产分配程序上民情至上。朝天法院把燃料公司61名员工的安置纳入第一分配程序,将破产财产变现资金116万优先用于解决燃料公司员工的工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最大限度地维护了燃料公司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
三是在安置个别员工时体现出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朝天法院在安置企业员工时,得知燃料公司原负责人刘某现家庭特别困难,一家四口无房居住,一直以燃料公司办公楼为家,加之本人身患重病,无力租房,更在第一时间向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汇报,并于2015年5月21日,成功为刘某一家争取到廉租房两套,房号为朝天军师街原药监局办公楼2-1、2-2号,刘某一家终于喜迎新家,结束了居无定所的尴尬境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