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执行规范年”活动座谈会在朝天召开
2月25日,全省法院“执行规范年”活动座谈会在朝天召开。省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王用才出席会议,省法院执行局综合处处长秦海出席并主持会议。省法院执行局相关领导、全省11个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导、10个基层法院执行局局长参加了会议。
会议期间,省法院执行局领导就“关于进一步加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推进四川诚信建设的意见”、“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年全省法院执行工作考评办法”、“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法院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标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首封法院与优先权法院处置查封财产的规定”四个规范性文件起草的目的意义及有关情况作了详细说明。参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和遇到的实际难题,就四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题研讨。
王用才庭长在讲话中指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执行案件矛盾复杂化、“涉重”、“涉访”案件数量激增等实际问题突出,这对执行人员的程序意识、权利保障意识、风险意识等执行观念要求更高,更加要求执行人员在办案中要讲规矩、讲策略、讲艺术。这次会议就是结合执行工作中实际情况和困难,对这四个规范性文件进行讨论和交流。这四个规范性文件的出台,是执行规范年主体工作和执行工作实际需求的有机结合,将有效解决执行工作中“乱”和“慢”问题,有效改观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认同度。最后,从异议案件立案审查、当事人异议请求、异议事实认定、法律法规使用、审理异议案件成员组成、异议案件审理程序等6个方面对执行异议案件作了严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