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走群众路线必须提高群众工作能力
人民法庭走群众路线必须提高群众工作能力
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担负着大量民事案件的审判和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工作,是党通过司法途径保持党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展示国家司法权威和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窗口,更是党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人民法庭也要坚持群众路线。否则,将失去人民的理解和支持。人民法庭走群众路线必须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注重深入基层,倾听民意,直面困难,顺应群众意愿、回应群众呼声,做到人民法庭既是司法公正者也是群众工作者。
深入基层 固定事实
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就要注重深入基层,摸清情况、摸清底数,克服走马观花、蜻蜓点水,提高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的能力。案件事实的查清是保证案件的公正合法的前提。根据个案的特点深入基层是做到案件事实清楚的有力保证。民事纠纷中涉及婚姻、抚养、健康权纠纷的案件往往当事人一方各执一词,法官的多听听、多看看,在很大程度上对分清是非起着重要作用。受人员、经费、交通工具等因素的制约,人民法庭办案时往往下乡少,坐堂问案多,严重地影响了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的发挥。要践行群众路线,就要本着两便原则,在坚持“巡回办案,就地调解”的基础上,继续发挥“田间法庭”、“假日法庭”的优势,贴近群众,方便群众,以适应人民群众的需要,适应辖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需要。
倾听民意 能动司法
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就要注重倾听民意、集中民智,克服情况不明、个人独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能力。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群众的文化素质,法律观念还比较低,不放下架子,深入群众,单靠枯涩的法律条文,是难以解决好他们的纠纷的。陈燕平法官说:“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认可的方法查清事实,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 只有走群众路线,爱民、亲民,使民众觉得人民法庭就是他们讲话说理的地方,法官就是他们倾诉冤屈、怨气的对象, 审判工作才能顺利开展,并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直面困难 化解纠纷
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就要注重直面困难,克服避重就轻、回避矛盾,提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涉农的许多案件,表面上看诉讼标的额并不大,是小事,但实际上潜藏着许多的矛盾纠纷,处理的这一起案子,只不过是冰山一角,如果只是一判了之,从法律条文上看或许没有错,但是双方的纠纷并没有得到解决,有的反而加剧了,对立情绪更大,社会隐患并没有消除。要取得好的效果,就要从综合治理的高度看问题,从矛盾的源头上找原因,从解开对立双方心里疙瘩上求突破,从思想教育、耐心劝导工作上抓落实。这样做,虽然办结一起案子多费了心血,多花了时间,多跑了路程,但是能使对立双方关系缓和,纠纷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顺应群众意愿 回应群众呼声案结事了
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就要注重注重顺应民意、回应群众呼声,克服盲目指挥、强迫命令,提高宣传群众、组织群众能力。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月、法制赶场、法律下乡等宣传平台,以开辟法律宣传专栏、举办法律知识问答、以案说法等形式大力宣传法律的地位、作用,正确引导纠纷当事人主动寻求法律的帮助;坚持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加强对群众的法律知识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让群众知法、懂法、依法、守法,提高群众面对纠纷的理性程度,更多考虑成本、效益等因素,使法庭工作获得信赖更深入人心。
综上所述,群众工作能力不高,跟不上形势,就会造成群众不理解、不认同、不支持法庭工作,乃至影响司法的权威。法庭在群众路线活动中更应该依法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使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切实保护,甘当公仆,努力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改进司法作风,文明司法,切实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充分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做到态度公允、举止文明。努力把教育实践活动成效体现到法官队伍整体素质能力、工作水平、工作作风提升上来。
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担负着大量民事案件的审判和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工作,是党通过司法途径保持党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展示国家司法权威和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窗口,更是党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人民法庭也要坚持群众路线。否则,将失去人民的理解和支持。人民法庭走群众路线必须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注重深入基层,倾听民意,直面困难,顺应群众意愿、回应群众呼声,做到人民法庭既是司法公正者也是群众工作者。
深入基层 固定事实
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就要注重深入基层,摸清情况、摸清底数,克服走马观花、蜻蜓点水,提高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的能力。案件事实的查清是保证案件的公正合法的前提。根据个案的特点深入基层是做到案件事实清楚的有力保证。民事纠纷中涉及婚姻、抚养、健康权纠纷的案件往往当事人一方各执一词,法官的多听听、多看看,在很大程度上对分清是非起着重要作用。受人员、经费、交通工具等因素的制约,人民法庭办案时往往下乡少,坐堂问案多,严重地影响了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的发挥。要践行群众路线,就要本着两便原则,在坚持“巡回办案,就地调解”的基础上,继续发挥“田间法庭”、“假日法庭”的优势,贴近群众,方便群众,以适应人民群众的需要,适应辖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需要。
倾听民意 能动司法
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就要注重倾听民意、集中民智,克服情况不明、个人独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能力。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群众的文化素质,法律观念还比较低,不放下架子,深入群众,单靠枯涩的法律条文,是难以解决好他们的纠纷的。陈燕平法官说:“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认可的方法查清事实,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 只有走群众路线,爱民、亲民,使民众觉得人民法庭就是他们讲话说理的地方,法官就是他们倾诉冤屈、怨气的对象, 审判工作才能顺利开展,并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直面困难 化解纠纷
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就要注重直面困难,克服避重就轻、回避矛盾,提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涉农的许多案件,表面上看诉讼标的额并不大,是小事,但实际上潜藏着许多的矛盾纠纷,处理的这一起案子,只不过是冰山一角,如果只是一判了之,从法律条文上看或许没有错,但是双方的纠纷并没有得到解决,有的反而加剧了,对立情绪更大,社会隐患并没有消除。要取得好的效果,就要从综合治理的高度看问题,从矛盾的源头上找原因,从解开对立双方心里疙瘩上求突破,从思想教育、耐心劝导工作上抓落实。这样做,虽然办结一起案子多费了心血,多花了时间,多跑了路程,但是能使对立双方关系缓和,纠纷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顺应群众意愿 回应群众呼声案结事了
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就要注重注重顺应民意、回应群众呼声,克服盲目指挥、强迫命令,提高宣传群众、组织群众能力。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月、法制赶场、法律下乡等宣传平台,以开辟法律宣传专栏、举办法律知识问答、以案说法等形式大力宣传法律的地位、作用,正确引导纠纷当事人主动寻求法律的帮助;坚持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加强对群众的法律知识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让群众知法、懂法、依法、守法,提高群众面对纠纷的理性程度,更多考虑成本、效益等因素,使法庭工作获得信赖更深入人心。
综上所述,群众工作能力不高,跟不上形势,就会造成群众不理解、不认同、不支持法庭工作,乃至影响司法的权威。法庭在群众路线活动中更应该依法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使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切实保护,甘当公仆,努力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改进司法作风,文明司法,切实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充分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做到态度公允、举止文明。努力把教育实践活动成效体现到法官队伍整体素质能力、工作水平、工作作风提升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