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法院积极倡导低碳生活
6月10日,时值第二个“全国低碳日”、第五个“广元低碳日”,朝天法院认真贯彻落实《2014年广元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携手节能低碳,共建碧水蓝天”的宣传主题,向全院所有干警发出《低碳生活倡议书》,倡议在低碳日当天除信息机房等特殊场所外,关闭办公区域空调,公共场所照明灯;办公室及会议室要充分利用自然光,不开或少开照明灯;所有景观照明灯、装饰用灯关闭一天。同时响应号召,积极选派本院法警参加“朝天嘉陵绿道首届自行车骑行邀请赛启动仪式”。 今后,朝天法院将继续引导干警在生活与工作中践行“资源有限、再生无限”的理念,培养大家节能行为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