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法院发还被害人所失财物
发布时间:2015-06-17 来源:本站原创 访问量: 字体大小:
 

被害人乔发珍说:“谢谢你们,帮我追回了我的手机和钱财,要不是你们,还不知道我那些被盗的东西能不能找到,什么时候才能找到,真的很感谢你们。”被害人王秀连在看到退还给她被盗物时,十分激动不停的说:“谢谢你们,谢谢你们,真的很感谢你们,能在这么短的时间找回了我的东西,真的很感谢你们。”被害人王定琼说:“虽然我们被盗的东西不怎么值钱,也就几十元,你们还是帮我们找回的我们被盗的东西,真的很谢谢你呀。”

20151月,两名彝族被告人相互邀约至朝天区羊木镇进行盗窃。二被告人潜入居民小区,采用攀爬、翻窗等形式进入被害人家中,将被害人家中现金、手机、手表、手镯等财物盗走后,迅速逃离现场。公安机关在接到报警电话后,展开精密侦查,在确定犯罪嫌疑人身份后于 127日将被告人文古日夫、文古尔则抓捕归案。

庭审中二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并当庭认罪。朝天法院依法对二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追缴非法所得财物。

随着201569日对“1.21”盗窃案件的审理终结和判决生效,朝天法院刑事审判庭发还了被害人所失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