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下的临时“车载法庭”
一辆办案警车、一个公务包、一支中性笔和一个印台就构成了一个临时的法庭。以警车为法庭、以公务包为法台,由于天气酷热,烈日当空,调解还未进行到一半,汗水已将办案人员的衣衫浸湿……
近日,朝天法院民生法庭干警驱车七十余公里前往昭化区紫云乡韩家垭机制木炭厂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在接到原告苏某诉被告武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后,民生法庭工作人员立即与被告武某联系询问相关情况,被告武某表示愿意调解,但同时表示由于自己在昭化区紫云乡韩家垭机制木炭厂务工,其工作性质和时间繁忙等关系,在上班时间,不能亲自到法院进行调解。在征询了原告苏某的意见后,为了及时快捷的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民生法庭决定将临时法庭前移至到被告武某务工地,这才出现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在调解现场,承办法官对双方当事人的身份和案件事实进行了核实,原、被告对借款事实没有争议,被告武某表示自己目前经济比较困难,希望苏某能放弃资金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原告考虑到被告武某目前的经济状况及双方的师生关系,表示愿意放弃资金利息,但认为诉讼费应该由武某承担,双方就诉讼费的承担问题发生分歧。经法院审判人员耐心调解,最终原告苏某表示自愿承担诉讼费,双方至此握手言和。
民生法庭为了及时快捷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大力开展巡回审理、就地调解、上门立案和法律咨询等服务,目前已开展巡回审理4件,就地调解3件,上门为老百姓提供法律咨询12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