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地引起纠纷,动手伤人何必?
发布时间:2015-11-27 来源:本站原创 访问量: 字体大小:
 

“现在想想,我真的后悔。本来就是一桩小事,但由于我自己一时冲动,动手伤人,不但给张姐造成了伤害,还给自己造成了损失,真不划算。我在这里郑重的向张姐道歉,希望张姐原谅,这6000元是我们谈好了的,请你收下,就当是我的一点心意。”米某说道。

“事情都过去了,说起来也不是你一个人的错,我也有责任”张某说道“以后我在扫地的时候一定注意,不会再给你和其他人带来麻烦”

“像你们这种事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本来就是小事,何必要动手打人呢?”承办法官说道“现在案子也调解了,但你们以后遇到事情一定要冷静,思一时风平浪静,哪有遇到事情就要动拳头解决的?”

 

 

近日,朝天法院司法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一起因扫地而引起的纠纷。张某是朝天区环卫工人,20151031日张某在工作时不慎将垃圾扫入位于道路下方米某的阳台上,双方因此而发生纠纷。在纠纷过程中,米某用张某的清洁工具将张某打伤,致使张某住院治疗。张某出院后将米某诉至本院。了解到案情后,承办法官本着化解矛盾的原则,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张某的住院费用由米某全部承担,米某另支付张某务工费等共计6000元。调解协议生效后,米某并未按照调解协议规定时间内履行义务,于是张某向本院申请执行。在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依法传唤米某至本院,米某当场支付了6000元的执行款,这才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