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由为子上户验血引发的风波
近日,我院立案庭来了一位怒气冲冲的年轻男子,一来就说:“儿子不是我的,我要离婚”。接着,男子的父母和儿子,女方及其委托代理人都聚了过来。
原来这位男子名叫刘某某,而女方马某某未到法定婚龄便未婚生子,今年年初双方才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6月份刘某某去给“婚生子”上户,户籍机关要求出示血型证明,刘某某为子验血后才发现儿子与其无血缘关系,马某某在得知刘某某验血结果后知道自己闯了祸,便躲了起来。
在了解双方纠纷中,刘某某语气一直不平静,立案庭干警担心刘某某盛怒之下做出危险举动,立即联系法警队干警到达立案庭,我院副院长刘克亲自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长达三四个小时的耐心劝说和沟通后,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马某某自愿一次性补偿给刘某某15万元人民币,“婚生子”由马某某自行抚养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这起离婚纠纷,男女双方当事人都仅仅是20出头的年纪,也因为年轻犯下了错,最后以离婚收场,而这位不到2岁的孩子才是最无辜的受害者。
对婚姻、伴侣的不忠实,是对家庭的不诚信,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夫妻关系,拆散了家庭,也伤及了无辜的子女,而且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应该进一步加强农村普法工作力度,加强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障措施,社会各界也应高度重视对社会青年的法制意识和社会道德养成的正确引导。上一篇:朝天法院院长深入挂帮第一线 下一篇:朝天法院:召开“司法大拜年”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