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法院案例入选2021年度全省法院执行典型案例(打击拒执罪篇)
朝天法院“李某某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案案例”入选2021年度全省法院执行典型案例(打击拒执罪篇)
虚假承诺拖延履行 拒执惩戒毫不留情
【基本案情】
李某清诉李某某追索劳动报酬一案,朝天区法院于2020年3月作出民事判决,判决李某某支付工资款2702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某未履行,李某清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院依法向李某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采用网络查控和实地走访的方式进行财产调查,但既未查到李某某财产线索又未确定其下落,遂对其采取失信惩戒措施后移交公安机关协助调查。2020年11月,公安机关反馈李某某在某酒店入住,执行干警立即前往该酒店将其拘传至法院。执行干警不仅从李某某身上搜出大量现金,还发现其在外地承包工程,微信转账记录中有大额资金往来。因李某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执行法院决定对其罚款,李某某迫于法律的威慑,承诺将在期限内履行,但到期后仍拒不履行,行为恶劣。后经申请执行人李某清提起自诉,案件受理后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某实施逮捕。案件审理期间,李某某的家人积极与申请执行人协商,代李某某履行完毕执行款项。
2020年12月判决李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单处罚金5000元。
【典型意义】
一直以来,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是涉民生执行的重点工作。本案中,执行法院多措并举,查明被执行人李某某有履行能力,李某某经拘传、罚款后仍抱有侥幸心理,言而无信,拒不履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提起自诉后,李某某迫于威慑在庭前履行了义务,但对其行为仍依法予以惩处,体现出司法权威不容侵犯,社会诚信可贵的价值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