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执行和解又失信 司法惩戒促执结
近日,朝天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
李某某于2012年在兰某的养猪场务工,约定每月工资2000元。至2019年5月,兰某拖欠李某某工资共计53950元。多次催要无果后,李某某将兰某诉至朝天法院。经法院调解,兰某于2020年9月30日前分三期向李某某支付完毕所有拖欠工资。但兰某给付5000元工资后就再未履行支付义务,李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经执行干警走访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兰某养猪场因疫情影响损失较大,资金周转困难,而申请人李某某系五保户,家庭生活困难。鉴于该案实际情况,执行干警耐心的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最终兰某给付了李某某2000元并与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达成执行和解后,兰某未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执行干警多次与其联系,督促履行支付义务,但兰某一直找各种理由拖延。李某某便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干警立即将兰某依法拘传至法院。
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法院拟对兰某的失信行为及逃避执行行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下,兰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其失信及逃避执行的行为深刻忏悔,并承诺积极筹钱履行。当天下午,被执行人兰某的朋友代其将剩余执行款全部履行完毕,至此,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