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协助促执行
近日,朝天法院在铁路公安机关的协助下,成功将在外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黄某依法拘留。
石某、鲁某与黄某物权保护纠纷一案,因黄某未履行法院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石某、鲁某便向朝天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通过电话联系并传唤黄某到法院接受调查,黄某表示其在外地务工会尽快回来履行义务。执行干警便通过电子送达方式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以及传票。黄某却未按传票确定的时间到法院也未报告其财产。执行干警便再次与黄某电话联系,明确告知其逃避执行的法律后果,并通知其一周之内到法院接受调查,然而黄某态度异常强硬,明确表示不回来履行义务。之后执行干警多次拨打其电话,均无法取得联系。执行干警遂将黄某信息报送公安机关协查。
6月21日,执行干警接到公安机关的反馈信息,被执行人购买了从成都到广元的动车票,15点01分到达广元火车站。执行干警立即驱车赶往火车站,在铁路公安人员的协助下依法将其拘传。鉴于黄某态度恶劣,拒不配合执行,法院便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拘留期间,黄某主动写下悔过书,并联系自己的亲属将全部执行款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