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助力农民工讨薪,集中执结十三案
“谢谢你们,是你们的辛勤努力,让我们拿回了血汗钱”。7月22日,13名女性农民工领取执行款后,脸上洋溢着笑容。
2019年2月,张某某等13名农民工在朝天区某饰品厂务工,后该饰品厂因经营不善倒闭,共拖欠13人劳动报酬3万余元。张某某等13人诉至朝天法院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饰品厂负责人于2021年1月1日前一次性支付完毕拖欠的劳动报酬。约定履行期满后,该饰品厂负责人未按照调解协议履行支付义务,张某某等13人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经调查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便通过多方途径与该饰品厂负责人取得联系,该负责人告知执行干警,因其经营不善亏损严重,短期内无力支付工资,请求延缓时间履行。但申请执行人担心她们的劳动报酬会被一拖再拖,要求其尽快履行。结合调查情况,执行干警反复与双方沟通协调,被执行人与13名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于今年7月底前全部履行完毕。临近履行期限,执行干警为保障13名申请执行人顺利拿到劳动报酬,便提前联系被执行人,督促其要信守承诺并向其释明违反约定的法律后果。7月22日,被执行人向13名申请执行人提前全部支付完毕劳动报酬。至此,13件执行案件成功集中结案。
依法保障劳动者权益,是维护社会经济稳定的重要工作,也是人民法院特别是执行工作的重要内容。下一步,朝天法院将加大涉农民工法律法规宣传,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审执力度,让劳动者劳有所获,让劳动者有尊严的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