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大拜年·蜀道亮剑专项执行系列报道③】专项执行再发力,一日连拘两人!
发布时间:2024-01-19 来源:未知 访问量: 字体大小:

1月17日,朝天法院雷霆出击、硬核执行,对拒不履行、拒不报告财产的两名被执行人李某某和赖某某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案件一

2013年,李某某因工程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先后两次向侯某某借款共计20万元,李某某承诺短期内归还。侯某某多次催讨,李某某均以没钱履行但愿意保证该借款在诉讼时效内为由多次在借条上签字确认。但直到2021年,李某某始终未履行,侯某某遂将李某某诉至朝天法院。经朝天法院调解,李某某与侯某某达成分期履行的调解协议。约定期限届满后,李某某仍分文未履行,侯某某向朝天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李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李某某既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又未报告个人财产。1月17日,执行干警将李某某传唤至法院。经释法明理、耐心劝说,某某始终表示无法履行执行案款,也不愿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因其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法院遂对其作出拘留15天的决定。




案件二

2019年,赖某某及其妻子赵某某向银行贷款26.5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周转,四川省某担保有限公司同意为该笔贷款提供70%的担保责任。贷款发放后,赖某某、赵某某未按期履行还款责任。2022年9月,四川省某担保有限公司按约定向银行承担了70%的担保责任,偿还借款本息14.7万余元。

2023年1月,四川省某担保有限公司为追偿款项将赖某某、赵某某诉至朝天法院,经法院主持,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期满后,赖某某、赵某某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四川省某担保有限公司遂向朝天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经调查法律文书生效后赖某某微信账单流水高达十几万元,但其并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且在收到法院依法送达的报告财产令后也未报告个人财产,法院遂对赖某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据统计,115-18本次专项执行行动共执结案件33件,执行到位案款293.62万元,拘传57人,预拘留1人,司法拘留5人,罚款1人500元,扣押车辆3辆。

朝天法院将始终坚持“无强制不执行”的理念,依法加大司法拘留、罚款等“硬核”措施运用力度,严厉打击拒不履行的行为,切实将“纸上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