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法院多方联动强力执行涉民生案件
发布时间:2015-07-06 来源:本站原创 访问量: 字体大小:
 

近日,我院通过多方执行联动,成功执结了一批涉及5个申请人追索劳动报酬的民生案件,执行标的到位98673元。

20101月,被执行人卢某与朝天区水务局签订了河道采沙权出让合同,取得了嘉陵江某段采沙场的采沙许可权。同年4月,申请执行人艾某、徐廷某等五位农民工在卢某手下务工,从事采沙工作。后经结算,卢某共计下欠艾某、徐廷某等五位农民工劳动报酬98673元,而卢某则早在一个月就就离开了工地,去向不明。不得已,艾某等人将卢某诉至我院,要求支付所欠劳动报酬98673元。后经法院判决,由卢某支付艾某等人工资98673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判决生效后,卢某并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20141229日艾某等人向我院申请执行。

由于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又无联系方式,如何执行该案、如何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这个难题摆在了我院执行法官的面前,能否通过执行联动机制化解这批系列案件,执行法官思考着。

一是穷尽执行措施,竭力查控被执行人的可执行财产、查找被执行人。首先通过点对点查询系统,千方百计查询被执行人卢某银行存款,通过车管部门查询卢某车辆信息,通过房管部门查询房屋登记信息等可变现财产,但均无结果,在此情况下,执行人员亲往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常住地通过公安机关查找被执行人行踪,实地走访周围邻居、社区居委会干部,查找卢某的可供执行财产,并耐心做了卢某母亲的工作,希望能从卢某的身边关系人处查实其财产和去向,仍无结果。同时落实专人,逐一走访陆某曾经在朝天区采沙的活动区域,深入到文安乡、区国土资源局、区水务局等单位,深挖细查卢某的可执行财产。20153月,在查实卢某在朝天区水务局留有保证金3万元后,立即下达提取裁定,提取了该笔保证金。

二是借助司法救助平台,多方联动,最终化解执行案。本案关系5个较为贫困的农民工家庭,5个申请人十分迫切希望能早日拿到他们的血汗钱。如不能及时将艾某、徐廷某等五位农民工的劳动报酬98673元执行到位,不仅会损害艾某、徐廷某等五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而且会损害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既判力、约束力,更有损司法权威。为此,我院就案件执行进展及面临的困难向区委政法委作专题汇报,希望能通过司法救助的方式解决申请人的困难。在区委政法委和朝天法院共同努力下,68673元的司法救助资金于2015519日划拨到位,至此,长达一年的卢某与艾某、徐廷某等五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系列案件最终全部执结,实现了案结事了。

今年来,我院持续深入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活动,对所受理的涉民生案件,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充分利用执行联动机制,有效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据悉,截止发稿时止,我院已执结追索劳动报酬、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民生案件35件,执行到位标的7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