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护航诚信诉讼
“本人/本单位已仔细阅读《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清楚并理解其内容。在此本人/本单位郑重承诺:本人/本单位保证提交法院的证据材料内容真实,不存在伪造、编造、隐匿证据等虚假情形……本人/本单位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愿意承担相应虚假诉讼和妨害诉讼程序等相应的法律责任。”
日前,朝天区人民法院为5月1日正式实施的立案登记制度做准备,制定了《诚信诉讼承诺书》。在承诺书中,明确了诉讼当事人应当遵守的诚信诉讼规则及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该承诺书的实施,可有效的防止当事人串通或冒充他人起诉以达到侵害他人的合法权利,同时还可以有效遏制虚假诉讼,达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的目的。
《诚信诉讼承诺书》将与《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等相关文书一并送达当事人,并由当事人签字、捺印,从而有效防止虚假诉讼,加强诉讼诚信建设,规范行使诉权行为,为诚信诉讼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