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屋面维修工程及办公楼室内墙面维修工程等2个项目比选文件
发布时间:2021-10-11 来源:本站原创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为做好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屋面维修工程及办公楼室内墙面维修工程2个项目,进行公开、公平比选,现正式作出邀请,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标段划分:施工2个标段

1标段: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屋面维修工程;

2标段: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办公楼室内墙面维修工程

二、比选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建设单位要求完成的全部内容。

三、资金来源:    

四、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申请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比选申请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按“川建发〔2016473号”文取得的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5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6)施工员、安全员(带C证)、质量员各一名;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参加投标;

     (8)本项目比选申请文件有效期为递比选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具有中国独立法人的企事业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

1、在有效经营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提供);

2、法人委托书原件及法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请比选申请人自备复印件加盖鲜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备案,提供原件备查。

六、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20211011日至20211013上午09:00- 12:00下午14:3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万达中心179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200/(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102110:00北京时间)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朝天城区青云路59号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  

    九、联系方式

           请 人: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

   址:朝天城区青云路59号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698339689

 采购代理机构: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元市万达广场万达中心17楼9号

邮编:628000

联系人:贯女士

联系电话:0839-3309292

 

 

202110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