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被执行人杜某的亲人提着20余万元现金来到朝天法院帮其履行执行款,刘某与杜某这起历时七年的执行案件终于圆满画上了句号。
2012年,刘某与杜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朝天法院判决,杜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刘某偿还借款41万余元。由于杜某拒不还款,2014年,刘某向朝天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案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杜某常年在外,执行干警多次前往其住处进行走访,了解杜某行踪,始终没有发现任何线索,执行干警便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限制高消费。同时,请求公安部门协助查找杜某下落。
2017年12月,杜某在成都市一家酒店入住,执行干警得知线索后,立即前往成都将杜某进行拘传,并依法对其采取了15日的司法拘留措施。司法拘留期间,杜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筹措了6万余元执行款缴纳至法院,同时,其表示将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定下每月履行4000元的计划。但在按时履行了一段时间后,杜某再次失去联系。
随后执行干警多方查询,均未找到杜某本人及其名下可供执行财产,案件陷入僵局。但执行干警并没有因此对案件置之不管,经过几年的不懈查找,2021年10月,执行干警终于联系上了杜某,在执行干警数次苦口婆心的劝说下,杜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自己虽然经济困难,但是愿意积极履行。
执行干警将相关情况告知了申请人刘某,刘某同意与杜某和解。执行干警便将刘某和杜某同时约了到朝天法院调解室,经过长达3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杜某当场打电话向亲戚朋友求助,杜某亲戚同意先帮其履行执行款,并带着20余万现金来到法院,当场支付给了申请人刘某,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屡见不鲜,但在面对这些情况时,执行干警并不会轻言放弃。朝天法院将始终秉承“司法为民”理念,在案件执行中不断攻坚克难,努力将“判决”变“解决”,将“白条”变“金条”,确保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早日实现。